为使计算机实验室管理规定能够得以正常执行,特此建立完善的赔偿制度,以保证机房的安全和使用正常,做如下具体规定:
一、凡不按上机证号上机者、下课不关电脑,椅子、键盘不归位者,出门不摆放拖鞋或鞋套不按指定位置乱扔者,做本周停止上机的处罚,并向机房管理员做出书面检讨。
二、对于破坏硬件部分的做如下惩罚:
破坏鼠标者罚款50元;
破坏键盘者罚款100元:
破坏光驱者罚款400元;
破坏显示器者罚款500-l000元;
破坏主机(含主机内任一部件)罚款1000-2000元;
损坏网线者及组成者罚款30元;
损坏集线器者罚款500元;
损坏服务器者罚款2000-5000元;
损坏椅子者罚款100元;
损坏操作台者罚款200元。
三、随地吐痰、扔杂物、不按机房所配鞋套入内造成室内不洁者,罚款50元。
四、有偷盗行为者,除加倍罚款外,停止本学期上机课。
五、此规定由班长负责执行,任课老师作监督管理,教学系和实验室根据情节和损坏程度作最后处罚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