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河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
学生课堂行为规范与管理措施
课堂教学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理论,积累专业知识,培养专业技能与优良品质的重要方式之一。为了落实“立德树人”根本目标,规范学生课堂行为,建立良好的课堂秩序,特制订本规范。
第一条 学生应按照课表安排提前5分钟到指定的教室(实验室)上课,若迟到,应在教室(实验室)外向老师行礼报告,得到任课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。
学生不得无故缺课、迟到、早退,上课时间不得随意出入教室。因病或因事不能到课者,应事先到辅导员处办理请假手续并经过批准,不得事后补假,否则按旷课处理。不得私自造假请假条,一经发现,按学校处罚管理条例顶格处理。
第二条 进入教室(实验室)要仪容整洁,举止文明、大方,夏天不得穿背心、运动短裤、超短裙或拖鞋等,说话要文明,不说脏话,不大声喧哗,男女生之间不得有过分亲昵行为。
第三条 学生要保持教室(实验室)卫生状况清洁,桌椅摆放整齐,学生集中在前排中间就坐。严禁在教室(实验室)吃食物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。课前要擦净黑板和讲台,离开教室要整理好桌椅、关好门窗、关闭教室(实验室)电源。
第四条 严禁在教学楼(实验楼)内吸烟,依据教育部办公厅、卫生部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》规定,高等学校教学区、办公区、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应全面禁烟。对上述场所抽烟检查一学期发现达3次(含3次)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理,对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等处分。
第五条 上、下课时,走动、移动桌椅动作要轻,避免发生嘈杂声,影响其他班级学习。
第六条 上课要认真听讲,保持课堂安静,不得随意讲话,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做与本课无关的事,一经发现,记入班级班务日志,并核减该课程平时成绩。对课堂常规检查一学期发现利用手机聊天、玩游戏、看影视等达3次(含3次)以上者给与通报批评处理。
第七条 课堂上对老师讲授的内容有疑问时,不要随便打断老师的讲课,可先将疑点记录下来,待老师讲授告一段落后,应举手提问,经老师同意后,再起立提问,亦可在课后或辅导课时向老师请教。
第八条 课堂遇到教师提问,应先举手,经教师同意后,起立回答,态度要严肃认真,声音要洪亮。
第九条 学生要爱护公共财物,不得在课桌、门窗、墙壁、窗帘上涂写、刻划,不得随意搬动教学设备和课桌椅,不得私自使用各类教学用计算机、投影仪等,在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,如造成公共财物损坏,必须按价赔偿,同时情节严重的按学校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。
第十条 在上课过程中,一旦发现有学生代课(替课)现象,一定严肃处理,替课与被替课学生均按学校处罚管理条例顶格处理。
第十一条 在平时课程过程测试过程中,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听从监考教师安排,不得以任何理由冲撞监考教师,不得左顾右盼、交头接耳,不得携带相关考试资料、手机等通信设备进入考场,更不得传阅纸条、替考等,一经发现,按照学校学生考试管理条例处理。
第十二条 在上下课期间,遇到学生出入走廊人员较多时,一定要先礼让老师通行,而且自己一定靠右侧通行。
第十三条 学生对课程任课教师的教育教学有建议要求时,应实时向教师本人直接反应或者通过辅导员、班主任协调反应,不得以不听课、不参与课堂活动等方式表达。
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
二○二四年三月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