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中心):
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,帮助他们缓解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压力,省财政第二次下达我校助学贷款专项奖补资金4.25万元,专项用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,请各系(中心)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抓好评审工作。
一、资助范围
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二、资助标准
每人500元,共计资助85人。
三、基本申请条件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。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(三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
(四)勤奋学习、积极上进。
(五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积极参加勤工节俭学活动。
四、评审程序
(一)学生本人根据申报条件,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。
(二)所在系根据学生提出申请的名单,组织班级全体同学进行民主评议,评议内容包括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、思想品德、综合素质评定、平时表现、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、学习成绩、校纪校规等。根据班级评定小组集中评议意见形成建议名单。
(三)建议名单需在班会上告知班级同学,接受班级同学监督,如无异议形成建议性名单。
(四)各系按照下发名额确定初选名单,名单需在系内公示三天(含三天),如无异议,经系党政联席会研究,形成决议,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。
(五)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根据全校学生的申请情况、家庭经济状况、思想品德、学习成绩、校纪校规等具体情况进行初审。
(六)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审核。
(七)请示主管领导审核。
(八)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。
(九)评定结果向全校公示。
五、具体要求
(一)各系要按照评选通知要求,利用多种形式,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,保证学生全面了解此事。
(二)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评选。
(三)各系要遵照规定,在严格程序、保证质量的基础上,必须遵守上报时间。
(四)纪检监察、审计、财务、学工等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对该项工作开展监督核查工作,一经发现违纪违规现象,将坚决处理,绝不姑息。
学校监督电话:6842068 6842049
附件:
1.奖补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
2.汇总表
3.奖补专项资金名额分配表
黑河学院学生工作部
2012年12月18日